信件編號: | 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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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信標題: | 再次反映樂橋鎮桂元村朱大平違規建養豬場 |
來信時間: | 2020-10-30 |
來信內容: |
尊敬的縣長:我是樂橋鎮桂元村馬店村民組的村民。一個月前向您反映本鎮桂元村朱大平違規建養豬場的事。為何至今無處理結果。是否他家有后臺支持。我們需要還我青山綠水。空氣新鮮的本來面目。不能他自己的利益建立在老百姓臭氣熏天環境中。若解決不了我可以向第一時間記者如實反映。懇求縣長大人在百忙中抽空處理此事。謝謝。望早日得到好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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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復單位: | 樂橋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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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時間: | 2020-11-13 |
回復內容: |
尊敬的來信人:
您好!
接到來信后,鎮分管負責人帶領鎮自然資源規劃所和環保辦現場調查,經調查,您反映問題回復如下:
承包人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問題,該承包土地范圍內仍為種植樹木,僅更換了品種。反映養豬相關問題,鎮環保辦現場了解該養豬場占地約10畝,豬舍面積約3000㎡,約存3000余頭豬,現場發現存在未建污水處理設施,現場已下發整改通知書,要求新增干濕分離機,并新建大型沼氣池,要求限期整改。
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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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結果: | 滿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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